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油罐地上油罐组的布置规定及耐火等级

浏览次数:信息来源:泰安市鼎鑫金属容器有限公司发布时间:2016/5/23

油罐地上油罐组的布置规定及耐火等级:

    轻质油灌油间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2级,其余油品灌油间不应低于3级。灌油间应为不发火的地坪,地面应坡向集油沟及集油井。灌油柱的相互距离应为2米以上。对于直接向汽车上空桶灌装的灌油间,应设置1.1米高的汽车停靠站台,并在灌装时先接好接线。
    灌装间的宽度应为3米左右,长度据灌油柱数目确定,且灌油柱之间的间距不小于一辆车的宽度,保证灌装间内通风良好。轻质油品和重质油品,应分别设置在单独的灌油间内。设置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时,应用防火墙隔开。
    供灌装使用的计量泰安油罐应与灌油间无门窗、孔的外墙相距2米以上,并围有防火堤。每只计量罐的容量应不超过25立方米,一组计量罐的总量不应超过200立方米,计量罐之间距离应不小于1米。当润滑油油罐间与润滑油桶装仓库设在一起时,两者之间应设置防火分隔墙。汽、煤、柴油等油品的灌装**流速控制在4.5米/秒之内。
    泰安油罐厂介绍地上油罐组的布置,应符合下列规定:**,地上油罐组内的油罐不应超过两排,单罐容量不大于1000立方米的储存丙B类油品的油罐不应超过四排。第二,立式油罐的排与排之间的防火距离,不应小于5米;卧式油罐的排与排之间的防火距离,不应小于3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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